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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1月17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符合《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3名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经审议、表决,会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因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时间安排问题,经协商,双方一致同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不再担任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董事会决定聘请天一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以上议案需经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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