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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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1月17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符合《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3名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经审议、表决,会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因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时间安排问题,经协商,双方一致同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不再担任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董事会决定聘请天一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以上议案需经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3年1月18日